本期公開課主題:企業知識產權管理
張祥先生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,主要從事與專利相關的知識產權代理業務,包括專利申請、專利無效、專利咨詢和專利訴訟等。擅長的專業領域包括機械制造、機械電子、機械自動化控制、光學成像,通信技術。
張祥先生于2007年取得了專利代理人資格,2008年取得了律師資格。張祥先生自加入柳沈律師事務所以來,每年處理大量與專利審查業務相關的案件以及與專利復審/無效/行政訴訟/民事訴訟相關的案件。
張祥先生于2002年7月畢業于天津大學,獲機械電子專業工學學士學位以及技術經濟學管理學學士學位;2005年3月畢業于天津大學,獲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工學碩士學位。2005年4月~2007年7月期間工作于寶潔工業有限公司(P&G),任項目經理職位。
張祥先生于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研修了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課程,2015年8~12月期間,由柳沈律師事務所派赴美國John Marshall Law School學習知識產權法,并獲得法學碩士(LL.M.)學位。
張祥先生參與的典型案例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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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互訴系列案(專利侵權及無效、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使用費糾紛),代表三星公司,全球和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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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美森 v 三星,專利侵權及專利無效糾紛案,代表三星,全球和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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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科 v 三星,專利權無效糾紛案,代表三星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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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伊時代公司 v 三星公司,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案,代表三星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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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凌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v 北京拜克洛克公司(OFO共享單車),專利侵權行政保護案件,代表OFO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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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個人 v 偉創力公司,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案,代表偉創力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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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涅利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v 西門子工業公司,專利權無效糾紛案,代表西門子公司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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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山工業科技有限公司 v 臺灣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, 專利權無效糾紛案,代表臺達公司獲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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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爾漢宇V雷利,專利權無效糾紛案,代表雷利公司獲勝。
張祥先生發表的文章或書籍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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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 to: Patents 2019》書籍之第十章: “Chapter 10 China”, Global Legal Group, 201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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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FRAND案例精選》書籍,顧問組成員,科學出版社,201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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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Royalty Calculation in
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”, Asia IP annual, 201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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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China’s evolving patent system”, AIPLA
annual 201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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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專利侵權訴訟對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的啟示”,中國知識產權高峰論壇,2014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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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由一個案例引發的對專利法第26條第4款規定的思考”,中國知識產權高峰論壇(被評選為優秀論文一等獎),2012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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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Making Most of the Patent Law”, Managing
IP, China IP Focus 2011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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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解釋之我見”,中國知識產權高峰論壇,2010。
張祥先生作過的演講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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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惡意專利訴訟/投訴及規制”,第六屆創新中國與知識產權保護論壇,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、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論研究基地(中國人民大學)等主辦,201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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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證據交換規則完善-代理人視角”,第二屆“三知論壇”,知之匯、知產力、知產寶聯合主辦,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協辦,2017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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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Use of Utility Model in China”, 柳沈律師事務所于美國芝加哥主辦的研討會, 201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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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關于創造性判斷中非顯而易見性的探討”,法院、專利局及專利代理機構業務交流會,201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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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關于得到說明書支持的思考”,中國知識產權高峰論壇,2012。
張祥先生參與過的課題項目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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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國加入專利法條約(PLT)可行性研究”,中國專利局牽頭項目,201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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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國專利費用體系改革研究”,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牽頭項目,2015。